回复 一夕剑 : 前世掉了狼窝,夏羽泉凭自己的能力,依旧闯下一番事业。没想到正要享受的时候,却被人一车撞回原点。 重来正好,她可不再懦弱。 驯狼版本2.0正式上线,这一次,朋友、爱人、事业── 该我的,就是我的!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基本盘的极品,主要在事业线,老配方老味道。 ps.同期已有近百万连载老书《穿越之娇俏小军嫂》, 末世女将穿越现代,逆转悲剧,拾获霸道忠犬和包子,欢迎入坑!”
回复 剑西来: 这部《台湾戴安娜》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
回复 不败 : 上古秘境,韩老魔巧取豪夺,赚的盆满钵满,大发战争财。众仙忍无可忍,齐聚光明顶,展开除魔行动,逼迫韩老魔交出神器七彩宝塔。战斗开始,面对重重围阻,韩老魔怒目相视,托塔大喝:“人在塔在!!”。